职务犯罪,必死无疑。财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侵占公司款项为己用,已是贪污了,数额巨大。财务人员不单要专业技能方面经验丰富,工作能为高。行业自律与专业也要与个人自律、道德与品行相符。财务总监是企业财会筹措与决策的职务,能在短长时间或多次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挥霍,取多补少,东墙补西墙,其决对可以运用自如。财务人员面对钱,与钱打交道,知道如何用钱,生钱。很多财务人员都十分自信其在股市、理财方面的“个人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觉得市场规律掌于其股掌之中,所以往往阴沟翻船。赌博也亦同理。人性的贪婪欲望一旦被诱导出来,就如洪水猛兽。每一个贪污受贿犯和赌徒都是从第一次到N次,从小到大,从紧张不安到麻木不仁,最后就心要理得。这也与环境有关,心理有关,如平淡的工作,千遍一律按部就班,或者手握实权,他人吹嘘捧哏,同学朋友的富贵展露等,都是岸边鞋,万一自己心理一倾斜就会湿鞋沥沥。侵占2.5亿,用于豪赌,必是先赢后输,除做局之外,就是想赢来补输,就算偶赢补仓,人鬼不知,但自己心里又很快作祟,觉得自己能力“超人"一筹,赌瘾上头,又输又补,最后洞口越来越大,就博上自己性命。直至东窗事发,锒铛入狱。
一个企业负责财务的领导,能利用岗位职务权利侵占公司资金,可见企业的人事和财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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