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的面积被例如了公摊面积,那么此类车位是办不了产权证的,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
所以要在购房合同里看清楚是否为公摊面积。
2、 部分地下车位为人防车位,通常位于一般车位楼层更下的楼层。
人防车位是国家强制配套的,但可以将使用权转让给个人或者开发商。因此,人防车位只作出租使用,不能销售,是没有产权证的。
另一种车位是可以售卖的车位,和土地使用年限一致,产权70年。但为此类车位办理产权证需要缴纳车位总价款4%的契税、1%的维修基金、550元登记费和5元印花税。
这也是导致许多业主,从开发商手上买来的车位后,迟迟不愿意去办理产权证的原因。
平常时期是没啥区别的,区别在于战时的紧急情况下,人防车位要无条件的服务战时的需求,可以无条件的直接征用。
按照人防的规定,地下车库必须在各方向均设置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不能随意买卖。而由于车位绝大多数都没有产权,不能买卖,只能长期租赁,因此非人防车位和人防车位在买卖和产权上区别不大,只区别于战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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