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中国武术协会会员代表大会;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中国武术协会及其单位会员的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参加中国武术段位考评,获得相应段位;
5、参加中国武术协会及其单位会员组织的武术交流、表演、竞赛、科研、培训等活动,并享有优惠;
6、优先、优惠获得中国武术协会的有关资料、技术指导、咨询以及纪念品、资证品;
7、经选拔代表所在单位会员组织或上一级单位会员组织参加相应级别的武术比赛,直至经逐级选拔代表中国武术协会参加国际比赛;
8、对中国武术协会及所在单位会员组织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9、按有关规定从事社会武术工作和参与武术活动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武术协会及所在单位会员组织的维护;
10、有退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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