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赞成,陪伴赡养老人是年轻人应尽的义务,这种做法就像父母高价让孩子做家务一样,治标不治本,而且增加社会成本,对家里没老人和老人不在养老院在家里养的年轻人是不公平的。
纯属个人看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吧
杭州公办养老院比如像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这家的入住条件是:
1、杭州市区常住户籍,75周岁以上的自理高龄老人及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老人。
2、无传染性疾病和病史,无精神类疾病和病史或患其他不适合集中住养疾病的老人。
3、身体状况,生活习惯,性格趋向和精神状况等适合过集体生活。
4、子女及其配偶同意老人入住,理解养老机构集体生活的特点,愿意配合养老机构做好老人各方面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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