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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还是我父母亲那代人好,尽管每个母亲生三四个,四五个甚至六七个孩子都不会丢失工作,甚至不会失去原来自已的工作岗位。现在民(私)企也难,为争取利益的最大化,一个罗卜一个坑,如碰到女员工怀孕后期直至生孩子后到再上班,她的岗位毕竟还要有另外人来顶上。一个公司如同时碰到几个这样的女员工,老板也头痛。
女子这般做法,怕是像极了碰瓷和讹人的一样,最终导致的是老人摔倒无人敢扶,女性求职越来越难!
该女子行为,明显有错在先
1、本身怀孕前三个月就是危险期,应该多注意休息保养!该女子8月3日已查出怀孕,8月4日还是坚持参加了面试。

2、入职时提供给用人单位的体检报告未显示怀孕,面试时也未告知公司已怀孕!明显故意欺瞒!试想,如果坦白告诉单位你已怀孕,用不用你,那就是二说了。
3、入职3天,仍属于试用期,如果条件和能力不符合公司岗位要求,公司有权辞退。而且公司辞退时,并不知道该女子已怀孕,那就是纯属对于工作能力和条件的不认可。即使是孕妇,试用期如果不满足要求,用人单位也照样有权辞退的。公司三天即根据 能力予以辞退,至少没有拖很久,浪费大家时间。这点,干脆利落,大脚觉得完全没有问题。
4、辞退时,女子叫嚣自己已经怀孕,明显摆出一副,“我是孕妇,你辞退你犯法”的无赖架式。
5、明知自己已怀孕仍属于危险期,却执意闹腾,明显对自己不负责。

该女子,往小了说是个人品质和想法问题,往大了说影响的是广大女同胞的共同利益。
从公司层面来看
1、面试只能是对一个人的最基本的了解。入职三天,通过布置的工作及完成的情况 来判定该女子不符合岗位要求,予以辞退,真没有什么可质疑的。最多就是举证,该女子是如何不胜任的。在视频中,该单位的人事负责 人也对事情做了解释 ,意思就是该女子对于布置的任务,完成的不理想。试用期内辞退,完全符合流程 。即使是孕妇,如果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也同样可以辞退。
2、公司并不知道该女子已怀孕,女子提供的体检报告 未显示 ,面试以及签 合同 时也未告知,因此,公司辞退与怀孕并无关联。仅因为个人能力而做的决定 。
3、公司并未与该女子有过分的肢体冲突,无非是领导声音大了。 声音大了的原因,人事也反馈是因为,辞退该女子,但女子以自己怀孕为由,赖着不走。
所以公司层面,大脚来看,基本与该女子的流产事件并无直接因果关系 。
该女子所说的,自己是因为被辞退,且受到惊吓,所以才会流产的!好嘛,又是一个无赖思维!就类似于“我老我有理,我怀孕我有理!”

现如今 ,面临失业又流产,真是本想打个如意算盘,未曾想弄得两手空空!
可悲,可叹,也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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