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其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承担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
2、参保的城乡居民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或经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普通门诊医保起付标准减免300元。
3、生育住院费用,按相应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支付;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最高限额以上部分(25万元)报销70%。
4、在临安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当场刷卡结报,无特殊原因过后不予补报。
1.
《职工医保》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按60报销;300元以上起付线80元,按90%报销。二级医院:境内起付线200元,境外起付线500元,按70%-80%报销。三级医院:起付线...
2.
《居民医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付线200元,按60%报销。一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按85%报销。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按75%报销。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按55%报销。
评论列表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