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5、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二)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所有小客车在本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达到报废标准”“被盗抢”状态。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被盗抢行为须在公安机关立案满1年。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且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县(市)指标、阶梯指标的行为。
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个人名下仅拥有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小客车的,视为名下无车。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A国内外顶尖人才、B国家级领军人才、C省级领军人才、D市级领军人才、E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诺奖获得者、院士之类、万人计划人才等)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
D类高级领军人才
E类高级人才
该目录由市委人才办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请注意:人才引进居住证不属于以上类别,但它在孩子上学方面比普通居住证具有一定优势,如果持有人才居住证的,是想为孩子上学方便的,请一定先咨询所在地所属片区的教育部门和学校。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划分标准:A类是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是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是省级领军人才、D类是市级领军人才。 杭州市申请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有6000多人。经认定的人才可根据类别享受相应的居留落户、住房补贴、子女入学、医疗保障、车辆上牌补贴等方面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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