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现有的垄断机制不够合理!小区里不应当只有官方机构,还应当多成立几个非官方的社团,譬如搞一个或多个业主协会,当业委会不干人事的时候,业主协会可以议论业委会,对其施压……
怎么会形同虚设?太有现实意义了,且功夫了得。我住杭州一个别墅小区,上届业委会主任竞选时摇旗呐喊,成功当选后先改“议事规则”,然后成功动用近200万维修基金,整修他家房屋边的水景设施,钱怎么花的,我等业主一无所知。现任业委会去年上任,小区入室盗案频发,不见吱声,啥事不干,突发公告称每家每户须出5至8万元,重建小区围墙,预算高达1500万元,要求各户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投票,不投票则按多数票计票!厉害吧,这就是现在业委会的反面典型。本来还以为是一帮贪图蝇头小利之辈,自己见识跟不上,小瞧人了!
成立业主委员会应该是先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复后,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推进业委会委员选举工作,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筹备组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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