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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空置房现状怎么样

2025-06-07 8 51kk

杭州市空置房现状怎么样

杭州市物业费减免的条件?

空置房减免物业费规定

(一)已经交付房屋的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方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根据《杭州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下列情形,可以申请物业费减免:

1. 低保户、特困人员或其他符合条件的贫困户;

2. 退休人员、失业人员、独生子女家庭和特殊困难群体家庭中住房无产权、无固定工作或承租公屋、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租赁住房的从业人员;

3. 因遗失能力、精神疾病、感染疾病、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住户;

4. 长期住院、福利院栖身、拘留、监禁等无法使用房屋的住户。

申请杭州市物业费减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见《杭州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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