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保”的保障范围相较于传统商业保险更为广泛,既可以按规则报销除恶性肿瘤等5类重大疾病之外的医疗费用和特药费用,也可以对指定重大疾病的特定高额药品进行优惠,打破了既往症不可投保、不可理赔的常规惯例。
比如在住院医疗费用方面,“杭州市民保”最高报销金额达100万元,免赔额2万元,赔付比例为75%;而针对医保目录外纯自费的20种药品和治疗手段,“杭州市民保”的最高报销金额也达到100万元,免赔额更是0起点,赔付比例同样为75%。被保险人通过用药合理性审核后,只需自费支付25%的药品费用,即可凭购药凭证到店自取药品或选择指定药店送药上门。
一、法定病种门诊和住院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其他300元;
2、报销比例:
a、起付标准至4万元:三级医院在职82%,退休86%;二级医院在职84%,退休88%;其它在职86%,退休90%;社区在职88%,退休93%;
b、4万元至24万元:三级医院在职88%,退休94%;二级医院在职90%,退休95%;其它/社区在职92%,退休96%;
c、24万元以上:三级医院88%,二级医院90%,其它/社区92%。
1、一个结算年度内,只设置一个住院起付标准。
2、一个结算年度内,家庭病床和法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住院结算,但不设起付标准。
3、法定病种: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儿童孤独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以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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