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档时间
孕妇孕8周-孕12周(挂号时间:周一至周五)
建档条件
孕周满足建卡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单身/未婚无特别限制)即可
建档证件
准妈妈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出具的生育证明
建卡材料
登记信息并做常规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白带等,有些医院会做B超检查)、《孕产妇健康手册》
费用参考
建档-2000元,顺产-4000元,剖腹产-7000元
包含内容
登记造册,包括孕妇的年龄、有无流产史、有无孕产史、有无遗传史等
内容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检查项目
体重、血常规、心电图,葡萄糖测定、感染四项、B超检查等
生育证明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具。如果是外迁户人员的,则在拟入户口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生育证明。如果属流动人口的,则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由于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医院妊娠证明的开具方法:
1.怀孕后,去产检医院找到妇产科医生进行检查,确认怀孕后,医生即会开具妊娠证明。但一般对医院等级有一定要求,证明需在二甲以上的医院才能开具。
2.有些医院及医生可能不给开具妊娠证明,这种情况下,医院开具的孕检证明也可以当做妊娠证明,如妇科B超、尿检的报告。另一些可以证明你已怀孕的盖章证明也可以当做妊娠证明。
3.某些地区要求不同,也可以去计生办、计生局或者居委会开具相应的证明,以此当做妊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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