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必要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必要
3.
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原件必要
4.
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不含补缴)的个人专用参保证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1份;原件必要
、申请条件:全日制研究生学历(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社保需为已缴状态)。2021年10月15日起研究生取消先落户后就业,必须先就业才能落户。
2、落户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房产证或无房证明+同意落户证明;个人参保证明;劳动合同;结婚证等。
购房落户材料:
1.国外学历毕业证书;
2.教留服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份证;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5..落户地相关证明:
①落户人才中心的,由人才中心出具挂靠证明;
②落户单位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
③落户亲友家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及同意挂靠证明;
④落户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
6..劳动合同;
7.落户在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的还需提供杭州无房证明;
8.社保证明;
9.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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